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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醫檢師職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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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名 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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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醫事檢驗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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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等 職 等 |
師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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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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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
臺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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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網 期 間 |
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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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
1. 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領有醫事檢驗師證照。 2. 曾在醫學中心服務,有相關工作經驗 3 年以上,成績優良 3.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4. 4.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依國軍退 除役官 兵輔導 條例第 6 條規 定 ,條件相 等而為 因公致 身心障礙 退除役 官兵及 一般退 除役官 兵 者,依序 優先錄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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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項 目 |
1. 執行睡眠檢查及肺功能檢查。 2.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及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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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址 |
臺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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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聯 絡 方 式 |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止(報名截止日期以郵 戳為憑)。 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掛號請郵寄至「112 台北市北投區 石牌路 2 段 20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顧鳳儀小 姐收」。請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醫事檢驗師」。 應繳證件:報名表(含自傳,以 600 字~1000 字為限)及身分 證、畢業證書、醫檢師證書、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 正、反面影本各一份(請使用 A4 規格)。
考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方式:筆、口試。 錄取通知方式:以 E-MAIL 或電話簡訊通知。 連絡人:顧小姐,電話:(02)28712121 轉 2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