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下學期 經濟不利課業輔導、經濟不利課業輔導學伴、經濟不利學生與名師有約傳承學習開始申請,申請為即日起至"111/3/18(五)"截止。
請將申請表紙本及歷年成績單繳交至系辦,未一併交齊將不列入獎助名單內,經系相關會議審核遴選,完成印領清冊送至繳交窗口,謝謝您協助與配合!
相關表單連結https://inovat.hwai.edu.tw/p/412-1023-2046.php?Lang=zh-tw
【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
教學發展中心辦理課業輔導獎勵金,課業輔導時數以課外每週10小時,每月總時數40小時,獎勵金共16,000元
*注意: 課業輔導獎勵與學務處「生活助學金」僅能擇一申請。
【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學伴】
1、110.2經濟不利學生接受課業輔導者,每人可申請一位課業輔導學伴,進行課業輔導學習。
2、擔任學伴資格:班級排名為前10名或學期總成績75分以上(檢附成績單佐證)。
3、學伴協助課業輔導之科目及內容得經濟不利學生需求訂定,每學期至少完成16小時之輔導時數,獎勵金新台幣2,500元為原則。
4、學伴依學習輔導日期、時間及內容填寫輔導記錄表,經審核通過後發給獎勵金。
【教發中心-經濟不利學生與名師有約傳承學習】
1.鼓勵經濟不利學生參與專業技能相關之實作見習課程,加強學生專業技能的訓練。
2.參與校內外專業技能相關研習、工作坊、實作課程、業師協同課程等活動,於每次活動後填寫學習記錄單,交由活動單位認證時數,每學期至少累計五場,並共計20小時以上。
3. 繳交學習記錄單及心得報告(含活動照片),通過檢核機制者,得核發勵學金新臺幣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