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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左營總醫院 誠徵檢驗科醫檢師

誠徵檢驗科醫檢師

  • 招考對象
    服務單位:檢驗科
    職等:雇二等
    職稱:醫檢師
    員額數: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薪資結構:新臺幣(下同)36,970元/月(醫勤獎金、夜班費另計)
    應考資格:1.醫檢師證照  2.具其他證照者優
    工作性質簡述:夜間輪值檢驗工作。
  •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
    • 電子郵件:mt1090101@gmail.com (主旨:誠徵檢驗科醫檢師)
  • 報名應檢附資料:
    1. 個人履歷表(內含自傳,附相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影本。
    4. 專業證書影本、具其他證照者(講師、助理教授、感管…等)優。
    5. 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本網頁下載)。
    6.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經通知率取後再行繳交)。
    7. 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1.具胸部X光、2.血液抗體檢驗報告【包含:B肝抗原及抗體、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體檢表正本(經通知率取後再行繳交)。
    8. 報名注意事項
      • 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考試項目:
    1. 第一階段筆試:(佔總成績50%):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測驗。
    2. 第二階段口試、術科實作:(佔總成績50%):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測驗。
  • 筆試、面試與術科實作:
    1. 日期:資格符合將以E-mail另行通知。
    2. 考場:國軍左營總醫院檢驗科辦公室。
    3. 筆試測驗時間: 30 分鐘。
    4. 第一階段考試後直接開始第二階段面試。
  • 錄取及進用:
    1. 經筆試、面試及術科實作後,依總成績高低遴選優先順序,呈院部核批後辦理聘用事宜。
    2.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後以電話通知為準,若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備取人員依順序,作為本科儲備進用的醫檢師名冊。
  •  一般規定: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報考單位或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及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報考。
  • 承辦人員及連絡電話:
    承辦人:李羽賀醫官
    連絡電話:07-5817121轉2151
    電子郵件:mt1090101@gmail.com

檔案下載: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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