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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18】110(下) 經濟不利課業輔導、經濟不利課業輔導學伴、經濟不利學生與名師有約傳承學習開始申請,申請時即日起至"111/3/18(五)"截止

110下學期 經濟不利課業輔導經濟不利課業輔導學伴經濟不利學生與名師有約傳承學習開始申請申請為即日起至"111/3/18(五)"截止。
請將申請表紙本及歷年成績單繳交至系辦,未一併交齊將不列入獎助名單內,經系相關會議審核遴選,完成印領清冊送至繳交窗口,謝謝您協助與配合!


相關表單連結https://inovat.hwai.edu.tw/p/412-1023-2046.php?Lang=zh-tw

 

【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

教學發展中心辦理課業輔導獎勵金,課業輔導時數以課外每週10小時,每月總時數40小時,獎勵金共16,000元

*注意: 課業輔導獎勵與學務處「生活助學金」僅能擇一申請。
 

【經濟不利學生課業輔導學伴】

1、110.2經濟不利學生接受課業輔導者,每人可申請一位課業輔導學伴,進行課業輔導學習。

2、擔任學伴資格:班級排名為前10名或學期總成績75分以上(檢附成績單佐證)。

3、學伴協助課業輔導之科目及內容得經濟不利學生需求訂定,每學期至少完成16小時之輔導時數,獎勵金新台幣2,500元為原則。

4、學伴依學習輔導日期、時間及內容填寫輔導記錄表,經審核通過後發給獎勵金。
 

【教發中心-經濟不利學生與名師有約傳承學習】

1.鼓勵經濟不利學生參與專業技能相關之實作見習課程,加強學生專業技能的訓練。

2.參與校內外專業技能相關研習、工作坊、實作課程、業師協同課程等活動,於每次活動後填寫學習記錄單,交由活動單位認證時數,每學期至少累計五場,並共計20小時以上。

3. 繳交學習記錄單及心得報告(含活動照片),通過檢核機制者,得核發勵學金新臺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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